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生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对2020年上半年有关研究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研究生类)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暂定)。调整后校内工作安排如下:
项目类别 |
时间节点名称 |
原计划时间 |
延期后时间 |
联培博士项目 |
院系提交预选材料至研究生院(院系将根据该时间节点设立学生提交材料时间,具体咨询各院系) |
3月4日前 |
4月6日前 |
学生系统申报截止时间 |
3月15日前 |
4月20日前 |
院系系统审核截止时间 |
3月25日前 |
4月27日前 |
攻读博士、艺术类联培/攻读硕士 |
学生系统申报截至时间 |
3月20日前 |
4月20日前 |
院系系统审核截止时间 |
3月27日前 |
4月27日前 |
录取结果于6月下旬公布。请申请人务必在网上报名前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上述项目将允许其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时间调整涵盖该项目下的所有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
2.其他研究生类特殊渠道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部分国外合作项目、中外合作奖学金工作安排顺延,具体请查阅附件。如为附件中4月10-30日期间申报的项目,烦请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研究生类)”的申报时间节点提交材料;如项目申报不在4月10-30日期间,请按照基金委官网截止时间前一周在学校及基金委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2)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研究生类)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暂定)。调整后,校内及基金委官方网站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0-25日,录取结果于6月下旬公布。
(3)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发布,请按照基金委官网截止时间前一周在学校申报系统及基金委官方网站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工作安排有调整的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项目列表(请点击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