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5-26 阅读:10142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接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根据《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度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2021年度结项项目为2018年立项的重点项目、2019年立项的一般项目,不接受延期申请。

2.请汇总所有项目材料于6月16日(周三)下班前交至文科处项目管理中心。

3.如不能按时结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并追回该项目已拨经费。

二、报送内容

1.《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须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盖公章及法人章。

2.项目最终成果材料6份,须隐去单位和姓名,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3.项目最终成果简介2份(2000-3000字左右),须隐去单位和姓名, A4纸打印。

4.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提交1份博士论文(报告)的电子版,并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6份,其中5份交鉴定专家审核)。

5.《项目经费决算表》1份,由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并盖章。

6.《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最终成果和项目最终成果简介电子版(PDF格式),请回复至本邮箱,请标注邮件名称“2021年度上海市艺科结项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

联系人:高伟伟

联系电话:34208266

邮箱:Wkxm@sjtu.edu.cn

地址:闵行区新行政楼B527

附件1:《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2:《2021年上海市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经费决算表》

文科建设处

2021年5月19日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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