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站家属随迁材料
时间:2019年10月20日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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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出站家属随迁户口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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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两页,只填第一页,调动人员一栏填家属的姓名) (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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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2、 |
博士后家属原户口所在地开出的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有户口专用的盖章)和个人户口信息页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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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3、 |
博士后本人迁出交大后的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本首页复印件(有户口专用的盖章)和个人户口信息页复印件(出站后新户口接收地派出所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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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4、 |
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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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5、 |
结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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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6、 |
博士后子女:出生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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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7、 |
落户地同意落户的证明原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单位人事部门证明,转社区公共户和留交大无需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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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8、 |
“上海市社区公共户”落户申请(落社区公共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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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9、 |
博士后本人:新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不少于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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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10、 |
博士后本人:参加个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表(需要新单位缴纳记录,就近的社区服务中心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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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11、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首页(出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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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12、 |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出站材料,填写个人信息,无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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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
13、 |
博士后户籍迁移(随迁)相关事项承诺书(请下载,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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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