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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建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报要求

2018-06-12

船建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申报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博士生发表高水平论文,为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打好基础,学院特别设置优秀博士论文培育专项基金,资助预期能取得优异成果的在学博士生,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博士生踊跃申报。

一、申请条件

1、已进行学位论文开题、预期可望取得重大创造性成果的在学博士生。

2、在学位论文研究中已取得重大进展、或已在本学科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在学博士生。

3、其他有条件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在学博士生。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船建学院在学博士生均可提出资助申请。

下列情况不能申请:

1、保密论文

2、答辩前已是副教授或副研究员、高工

二、申请与审核程序

1、本人申请:下载、填写《船建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计划申请书》并经导师签署意见,交所在系签署申报意见。

2、各系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将推荐人名单和申报材料排序后报学院,每个系最多推荐3人。

3、 申请人在学院学位评定会上答辩(介绍目前学位论文进展及预期达到的目标),学位委员对各学科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讨论并投票,通过半数以上票数者将获得资助并张榜公布。

三、资助标准及期限

对获准资助的学制年限内在学博士生,每月资助生活津贴2000元,一季度一发,考核完成前发放总津贴额的75%,考核完成并通过后发放剩余25%津贴。

资助时间至申请学位论文查重止,一般不超过一年。资助期满后取得优异成果者可继续申请,审核批准后可继续获得资助。

四、考核要求

获资助者应于计划到期一个月前向学院提交《船建学院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总结报告》,经学院审查,取得预期成果或达到预定目标者,方可进入查重及学位论文送交评审等后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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