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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第二批“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实施办法
日期:2023-03-14 来源:招生工作 阅读:515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除须符合《欧宝app官方网站下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报考全日制工程博士需满足《欧宝app官方网站下载202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院2021级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不论学术型硕士或专业学位硕士,均可自由选择报考同一学科所对应的学术型博士或专业学位博士,详见下表:

学科

硕士专业名称及代码

博士专业名称及代码

船舶与海洋工程

(学术型硕士)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085900土木水利-船舶与海洋工程

(学术型博士)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

(专业学位博士)085900土木水利-船舶与海洋工程

力学

(学术型硕士)080100力学

(学术型博士)080100力学

土木工程

(学术型硕士)081400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085900土木水利-建筑与土木工程

(学术型博士)081400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博士)085900土木水利-土木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

(学术型硕士)082300交通运输工程

(专业学位硕士)081600交通运输

(专业学位博士)081600交通运输

2.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新TOEFL≥90分,或IELTS≥6.0,“欧宝app官方网站下载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50。

3.硕士期间已取得创新科研成果者优先进入复试。

二、招生专业

学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类别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400

船舶与海洋工程

学术型博士

085900

土木水利-船舶与海洋工程方向

专业学位博士

力学

080100

力学

学术型博士

以教育部和学校下达名额为准,若其他学科有新增招生名额,将在学院网站和招生报名系统里更新。

三、申请材料

请在欧宝app官方网站下载研招网报名系统中报名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无需寄送纸质版材料),申请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综合考核资格或录取资格。

(一)硕士成绩单

成绩单请通过以下链接申请开具,教务办将于11月28日前统一开具后发送至考生邮箱。https://wj.sjtu.edu.cn/q/eaFqj74y

(二)两封推荐信(一封由申请人的硕士生导师提供,一封由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提供,由专家在系统中提交)。

(三)身份证。

(四)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请事先联系报考导师制定,模板见附件 1)。

(五)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新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

(六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列表模板见附件2并附上相关证明,如论文首页、证书等。

附件1、2的下载网址为:https://naoce.sjtu.edu.cn/yjsboshishengzs/11988.html

四、申请时间

2023年3月15日-4月20日

五、确认导师

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博士生导师招生有名额限制要求,申请人在申请之前务必与博士生导师联系,确认导师是否可以招收。学院第二批全日制申请考核及硕博连读博士生导师名单请见附件3,查看网址:https://naoce.sjtu.edu.cn/yjsboshishengzs/11988.html

六、初审遴选

学科初审专家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结合报录比一般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1:2)确认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同时初审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在学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

七、综合考核

各学科综合考核预计时间为20235月上中旬,考核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一)专业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和知识结构等,一般为笔试形式测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如因疫情影响无法组织笔试,届时再作调整。各学科考核科目如下:

学科

专业测试科目

船舶与海洋工程

考核科目为《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综合》,满分100分,包括以下三部分:

1.专业基础(必答35):计算方法

2.专业英语(必答15

3.专业方向(选答一组50):流体力学综合;结构有限元理论;现代控制理论;热工综合与应用;声学理论;海洋、河口、海岸动力学

力学

考核科目为《工程力学综合》,满分 100 分,包括以下三部分:

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

(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等。

(三导师组评价:满分100分,导师组经过考察判断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学术潜力等。

八、资格审查

综合考核时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需要考生提供如下材料:

(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二)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九、录取及公示

(一录取原则:按照综合考核总分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或总分不合格(低于180者不予录取,如有总分同分的情况优先录取面试分数较高的考生。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二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综合考核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通知通告栏和研究生院招生网信息公示平台同时公示,并及时告知未录取考生结果。

十、联系方式

邮箱:fangjing@sjtu.edu.cn

电话:021-34206194

联系人:方老师

十一、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船建学院研究生教务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研究生教务办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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