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位考生领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姓名、照片、身份证号,如有问题,请于11月15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行政办公室(新行政楼B329),逾期考试院不再受理接受修改,信息不符者不得进考场。
2、 各位考生考试时务必带好与准考证上相符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没有身份证者一律不得进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