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时间:2017-04-01点击:6288次

各院、系:


国家知识产权局现已经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以申报中国专利奖:

1.在2016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稳定,技术或设计水平高,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的有效专利;

4.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且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二、申报材料

项目资料1份(用光盘存储,光盘上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推荐单位名称),每个推荐项目包含:中国专利奖申报书,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52日。

  三、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填报一个项目。

2.鼓励推荐已解决本行业、本领域重要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获国外授权的专利项目,通过加强专利运用和保护扩大市场份额的项目。

人:顾志恒,施婉君

话:34206898

电子邮箱:zhhgu@sjtu.edu.cn;wjshi@sjtu.edu.cn

址:新行政楼B621


科研院

知识产权办公室

201741

中国专利奖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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