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填写及提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12点击:6540次

各院(系)、直属单位科研办及项目负责人:

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已开始填报,为了做好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节点:

经与财计处协商时间节点为:2017年1月10日之前完成财务决算审核盖章工作;财务决算审核地点:新行政B楼224房间;2017年1月13日之前院系完成向科研院新行政B楼603房间报送纸质结题报告工作,项目负责人完成网上提交工作。

二、关于结题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如下:

2016年年底应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经费管理办法,做好应结题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统计、决算、结题报告撰写等工作。

1、请项目负责人在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首页“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sfc.gov.cn)以本人用户名、密码登录。

2、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请认真阅读“关于填报《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2015)”、“《结题报告》

正文撰写提纲与说明(2015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

表编制说明(2015版)”、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结题报告》的补充说明,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

F3、通过“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自然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通过自然基金委网站公布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勿涉密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4请填写“研究成果”时注意填写完整,如“发表论文数”与“四大检索系统收录情况”勿漏填其中一项。

5、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向院系科研办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两份。项目负责人上报的纸质《结题报告》必须与电子文档相一致,并注意要在纸质报告中签名处亲笔签名和日期签署。

6、《结题报告》两份均须采用A4纸双面复印,材料勿超厚或使用塑料封皮。

7、请院系科研办仔细检查:①项目负责人签名及日期签署;② 财务处是否已审核并盖负责人章。请院系科研办盖好校印在1月13日之前统一提交至科研院B603室。

咨询及联系电话

科研院联系人:崔国珍 ;电话:34206867

财计处联系人:马 莉 ;电话:34206458

基金委信息中心热线服务电话: 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咨询电话: 010-62329112/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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