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9-20点击:6972次

各院、系:

  市科委启动2017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详见http://www.stcsm.gov.cn/gk/kxjgxm/ktsbzn/345854.htm

  现将校内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条件:

  (1)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限项说明:

  (1)已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含)以上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探索类除外);

  (22015年度和2016年度连续两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基金未获资助的,2017年度暂停申请一年;

  (3)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

3探索类项目说明

  为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原创性科研工作,本年度继续在基金中设立探索类项目,主要资助40周岁(含)以下(19771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沿的、学科交叉的创新研究。

  项目申报采取专家推荐的方式(推荐表见附件),每个项目至少有2名相关领域资深专家推荐,专家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项目的创新性作出推荐,每位专家本年度仅能推荐1个项目。项目同时需送交承担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该类项目申报数不计入单位推荐名额。

  项目遴选采用初审和见面会评审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项目的创新性,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提前通知进入见面会评审,如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探索类本年度资助方向:(1)量子调控(2)复杂网络系统与动力学(3)仿生材料(4)新原理器件(5)遗传操作新技术   。  

二、资助年限、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资助额度为20万元。  

三、申报方式

1、本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进行,各院、系申报名额另发科研秘书邮箱。

2各院系确定申报人选后,请将项目申报汇总清单电子版(格式见附件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于1017日前报科研院。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69229:00,截止时间为2016102416:30。项目申请人请于1020前完成课题申请书的网上提交工作。申报材料(学校预审通过后在线打印的申请书连同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一式3份于10231630前报送科研院。请各院(系)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敏、刘萍

联系电话:34206880-186


附件1-2017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院系名称).xls

附件2-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探索类项目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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