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9-20点击:6340次

各学院、系: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培养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和推进上海产业跨越发展的优秀科技人才,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17年度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详情请点击“上海市科委网(http://www.stcsm.gov.cn/)”查询。现将校内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

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单位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独立主持国家级项目的经历,已形成以申请者为核心的稳定的科研团队。申请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

本年度继续关注带头人对学科和团队建设的推动作用,注重责任人对团队中青年人才的培育,通过“一带一”的培养,依托项目的实施,提升团队中青年骨干的科研创新能力。“一带一”培养对象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指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科研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未主持过省部级(含)以上相关人才计划项目,要求作为第二责任人参与项目申报。关于培养对象(第二负责人)申报条件如下:

1)年龄:40岁及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位:硕士及以上。

3)职称:副高及以下。

4)人事关系:项目依托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5)科研经历及荣誉:未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人才计划(不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上海市博士后计划);未获得过上海市曙光计划、上海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上海市卫生系统“新百人”和“新优青”等人才计划。

2、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

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的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人才,申请者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经历,已形成以申请者为核心的稳定的研发团队。

参与企业项目研究开发、前期有较好产学研合作基础的高校、研究院所科研人员,可以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

3、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申报企业须在2014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以上。

4已获得上海市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资助或已获市科委其他人才计划资助尚未结题的人员不能申报。已作为项目责任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在研项目最多两项,基础处在研项目至多只能1项基础项目和1项人才项目。

5、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6申请者年龄应未满50周岁(指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每年在沪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与其所在单位合同期限覆盖本计划项目的执行期限。(需附工作聘用合同,续聘承诺办理模版另发科研秘书邮箱。)

二、项目执行年限和资助额度

项目执行年限为3年,项目资助额度为40万元。项目起止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年。

三、《项目申请书》填报要求

1、项目依托单位应是项目申请人人事关系所在法人单位。

2、《申请书》的“项目研究人员表”第二行要求填写第二负责人情况,且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年。

3、见面会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培养对象共同答辩。

4、项目验收要求:验收指标包括项目完成指标和对第二负责人培养情况指标。

5、请对申请书中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认真审核把关。

四、申报方式

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电信学院:3名,机动、材料学院:各2名,其它学院各1名。请各院(系)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程序

1、所在单位确定申报人后,申请人填写《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V1.0版)》(附件1)报送科研院,经校内专家评审通过后,再进行上海市科委网上“在线受理”材料申报、填写工作。

2、优秀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划的遴选采用第一轮网上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的方式,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作自动放弃。见面会答辩要求:项目负责人、培养对象共同答辩。

六、申报时间安排

12015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推荐项目汇总清单(附件2)报送科研院计划项目办,同时将清单电子版发到wshq@sjtu.edu.cn。(注:过期、超额申报不予受理)。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确定上报人选。

2、经过校内评审后确定的正式申请者,请于2016年10月12日(星期三)前完成网上的填写、申报工作。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http://www.stcsm.gov.cn/);

(2)首页—分类服务—科研计划项目—点击“B01可行性方案填报”图标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责任人、密码等信息);

【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人员申报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选择“优秀学术带头人”;企业科研人员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选择“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科研人员以企业为承担单位申报优秀技术带头人计划:选择“优秀技术带头人(高校科研院所)”】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机构名称、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3请于2016年10月14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在线打印的申请书连同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研院,科研院统一报送上海市科委。同时请将网上下载的申请书电子版(不含表格)发送到wshq@sjtu.edu.cn。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琴

电 话:34206890-187

E-mail:wshq@sjtu.edu.cn

地 址:科研院计划项目办公室(新行政楼B605室)

附件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优秀学术带头人计划项目申请书(V1.0版).docx


附件2、上海市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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