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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管理体制改革具体操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7-11-21

沪交内(资)〔2010〕25号

一、总体原则

1、加强职能部门对学校房产资源的统筹管理。

2、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稳定工作的管理格局保持不变。

3、学校下拨学生宿舍物业管理经费的额度和渠道不变。

二、各相关部门职责

1、资产管理处

成立学生宿舍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1)负责学生宿舍的总体调配计划和规划;

(2)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制定;

(3)负责学生宿舍调配计划落实情况和管理制度具体实施情况的监督;

(4)负责与财务处会商学生宿舍物业管理费用年度预算的基础工作;

(5)负责学生宿舍大修申报;

(6)负责学生宿舍管理信息化建设;

(7)承担调配计划外学生宿舍安排协调工作。

2、学生处

委派生活园区管理中心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闵行校区学生宿舍的物业管理,包括学生宿舍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或维修协调工作;

(2)根据年度学生宿舍调配计划,具体安排学生入住;

(3)根据实际情况,负责日常学生宿舍零星变动的具体安排,及时更新学生宿舍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入住信息;

(4)提出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年度预算;

(5)根据使用情况结合使用需求,提出学生宿舍修缮报告;

(6)编制学生宿舍季度报表,报资产管理处;

(7)闵行校区学生宿舍区内阶段性工作的组织实施(迎新、跨校区搬迁、军训临时住宿、大型活动住宿、毕业等);
(8)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及教育、特种设备日常管理、防汛防台等工作。

3、后勤集团

后勤集团委派后勤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以下工作:

(1)徐汇校区学生宿舍的物业管理,包括学生宿舍区各类生活、服务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或维修协调工作;

(2)根据年度学生宿舍调配计划,具体安排学生入住;

(3)根据实际情况,负责日常学生宿舍零星变动的具体安排,及时更新学生宿舍管理信息系统学生入住信息;

(4)提出学生宿舍物业管理年度预算;

(5)根据使用情况结合使用需求,提出学生宿舍修缮报告;

(6)编制学生宿舍季度报表,报资产管理处;

(7)徐汇校区学生宿舍区内阶段性工作的组织实施(迎新、跨校区搬迁、大型活动住宿、毕业等);
(8)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及教育、特种设备日常管理、防汛防台等工作。

4、财务处

(1)与资产管理处会商并审核学生宿舍物业管理费用的年度财务预算,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2)每年4月和10月向资产管理处提供学生住宿费收缴清单。

5、教务处

(1)根据学校学生宿舍实际情况,结合招生计划在每年4月底前向资产管理处提出当年秋季学生宿舍需求;

(2)与资产管理处会商本科生宿舍调配计划;

(3)配合具体管理部门做好本科生的入住工作,及时向资产管理处和具体管理部门提供入住本科生的必要信息。

6、研究生院

(1)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求,在每年5月底前向资产管理处提出当年秋季和来年春季研究生宿舍需求;

(2)与资产管理处会商研究生宿舍调配计划,拟定当年秋季和来年春季研究生招生计划,并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3)配合具体管理部门做好研究生的入住工作,及时向资产管理处和具体管理部门提供入住研究生的必要信息。

7、各院系

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的调配、日常管理工作和毕业学生的宿舍清退。

三、进度安排

今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宿舍调配仍按现有管理模式进行,9月份完成学生宿管办的组建,10月份学生宿管办正式投入运行。2011年起,学生宿舍调配计划和物业管理费用预算审核按新体制运行。

四、其他

1、学生宿舍中生活指导教师的宿舍和办公室继续保留;

2、本细则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正式施行;

3、本细则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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