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案例征集活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各高中学校(含民办):

2015年上海市教委颁布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经过近4年的实践,学校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已经积累了许多好的做法和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综评”)优秀学校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活动目标

通过宣传报道、交流经验、探讨推广、总结表彰等手段,积极宣传本市高中综评优秀学校工作案例,实现以点带面的拓展,激发高中综评工作的创新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高中综评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

二、案例征集范围

上海市各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均可参加案例征集活动。围绕“自我介绍、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方面,体现学校在综评管理、相关课程改革和活动组织、学生指导、信息记录等环节中所做的具体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案例以单位或个人署名均可,每校可报送1-2篇案例参评。

三、申报案例要求

1.申报案例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注重求实创新的经验总结,体现普通高中学校开展综评工作的创新实践。

2.申报案例是普通高中开展综评工作中的具体做法和经验提炼,要求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要面面俱到。

3.申报案例要参照创新性、实践性、社会性及可借鉴性的标准。

4.申报案例文稿应符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学校案例格式规范》要求(详情见文末附件),字数在3000字以上。

四、征集组织工作

各高中学校认真总结学校在学生综评方面的实践经验和思考,按照要求撰写,落实专人负责,积极参评。

五、案例申报办法

案例申报截止日期:2018116日(周二),请将电子版发送至gaozhongkexing@163.com。并将纸质版本(一式3份)(纸质版需盖章)送至高中科。文件名用:“案例名称-学校名称”的格式。

六、案例评选表彰

市教委委托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根据案例的创新性、实践性、社会性及可借鉴推广性等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对获奖案例颁发证书,择优汇编成册出版,并组织经验交流会,对积极组织学校参与本次案例征集的区颁发优秀组织奖(本次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邢懿 联系方式:65017733*5538

附件: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秀学校案例格式规范

一、基本格式(参考)

1.题目;

2.单位(纸质版需盖章)、执笔者或作者(署名);

3.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下简称“综评”)对我校学生发展的意义;

4.推进综评的实践探索(过程、做法、学校特色指标等);

5.推行综评的思考与经验;

6.开展综评的建议与展望等。

二、字数

3000字以上(除非特别需要,少用图片)。

三、字体

题目:三号,楷体;

标题:四号,黑体;

征文:小四宋体,1.5倍行距。

四、电子稿文件名

“案例名称--学校名称”的格式,如:“基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课程改革思考-XX-XX中学”。

杨浦区教育局

高中成职教科

2018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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